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考察
在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经考察,如出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