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男性,年龄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退伍军人及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6、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初中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