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其中博士毕业生43名,硕士毕业生2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洛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有王城校区、开元校区和九都校区3个教学区,占地面积2229亩。学校设置12个二级学院,3个基础教学部和机器人学院等6个专门教育学院,44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775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546人,硕士以上学位997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万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组织、人事、教学、学生、纪委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处)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43名博士、22名硕士。详见附件《洛阳理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硕士或者以上学位研究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理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洛阳理工学院(http://www.li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18,进入“洛阳理工学院中国足彩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硕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博士岗位自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学校择机集中面试审核。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6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应聘思想政治辅导员的,另须提供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学生干部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姚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379—65928115。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毕业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毕业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辅导员还将加试辅导员专业技能知识,思想政治辅导员笔试成绩=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60%+辅导员专业技能知识×4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毕业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由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9-65928039(校纪委、监察处)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