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是指从考生提供报考的有效毕业证毕业时间至2016年7月1日止。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