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分面试提问和专业水平测试两部份进行,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提问或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评委由9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提问成绩×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