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岗位的适配程度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低于75分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在湖南商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