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在鄢陵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录用的人员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由鄢陵县人社局管理使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鄢陵县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2010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5、专业不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按照报名、考试(笔试面试),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0月17日-21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鄢陵县就业服务大厅(县城梅里路中段县人社局西一楼北头)。
2、报名与审查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登录鄢陵人民政府网在公告公示栏查找招聘公告,下载《鄢陵县人社局劳动保障协管员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报名表》(自行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上述证件各提供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每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2)提交个人亲笔手写《应聘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自我性格描述或自我评价、求职动机或对劳动保障协管员的认识等。不少于500字。
(3)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以及提供材料虚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于10月27日-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业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不准代领)。
(二)考试与录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时间:10月30日上午9:00到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时间:11月6日,统一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公示。县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按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4、岗前培训,选聘人员确定后须接受不少于3天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协议,于11月10日上岗。
四、岗位待遇
1、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月基本工资暂定为1750元。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为选聘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由县财政给与补贴,其中个人应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劳动保障协管员服务基层岗位期一般为3年,岗位期满后,根据岗位需求,继续留用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鄢陵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ling.gov.cn)公告公示栏
政策咨询电话:0374-7163238 7187169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鄢陵县就业局具体负责、县人社局纪委全程监督。
六、其他
各招聘程序及未尽事宜根据报名情况视情而定。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