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需要,加强和充实电视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潍坊市寒亭区广播影视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电视播音员、主持人4名(男、女各2名)。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电视事业,身体健康,才思敏捷,口齿伶俐,形象上佳,气质出众。
2、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播音主持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在1.60米以上。
4、现从事播音主持工作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28周岁(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三、招考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4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不休。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白底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
(2)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招考单位将组织考生现场录制一段2分钟以内的新闻出镜视频(考生须自行化妆)。
3、报名地点:潍坊市寒亭区广播影视集团,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与幸福路路口东北角寒亭广电大厦5楼。
四、考选程序
播音主持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专业技能工作,为确保考选效果,本次招考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考单位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和录制的视频资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考条件人员进行信息反馈,对符合招考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2、试播
2012年5月至6月,招考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符合条件人员在寒亭电视台进行出镜试播。
3、考察
试播期满,区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邀请有资质的专家对参加试播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评定,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并公布。
五、录用待遇
初录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6-2921021,0536-2921025。
联 系 人:张 娜(15318968070)
李晓旭(15318968058)
潍坊市寒亭区广播影视集团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