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5,根据《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请示、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对有关岗位招聘计划作出调整。现公告如下:
1、河南检察官学院郑州分院3004 教务处教师岗位取消,3005教务处教师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审核人数比例调整为1:3。
2、郑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01工勤技能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审核人数比例调整为1:3。
3、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2006高压实验及机电保护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审核人数比例调整为1:3; 2007高压电缆线路维护岗位取消。
4、郑州市供水节水技术中心1006 水资源信息系统管理岗位取消。
5、郑州市城市隧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1012 电气类工作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审核人数比例调整为1:3。
6、郑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1023轨道交通项目投融资管理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审核人数比例调整为1:3。
7、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1002考古发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审核人数比例调整为1:3;1004文物保护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审核人数比例调整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