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的“一村一警”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与许昌县公安局后勤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公安局对被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薪酬标准:按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被聘用人员月工资为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200元(绩效工资);由县财政按月统一拨付,劳务派遣公司按月足额为被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