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孟津县公安局人才队伍建设,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从退伍军人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录协警20名(退伍军人15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5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3、坚持人岗相适应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全县,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工作记录;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具有本县户口;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73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7日-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其他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孟津县公安局维稳大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1.2比例,相应减少名额,从其它岗位调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面试
面试由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孟津县公安局、孟津县监察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点办公室设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待遇
(一)按照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孟津县公安局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单位与聘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组织同意,可继续使用。
(三)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含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本科学历每月1689元,大专学历每月1522元,高中学历每月1457元。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按照《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及相关待遇暂行规定》执行,本科学历每月2085元,大专学历每月1825元,高中学历每月1791元。
咨询电话:67925891、63137526
孟津县公安局维稳大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