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孟津县公安局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单位与聘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组织同意,可继续使用。
(三)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含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本科学历每月1689元,大专学历每月1522元,高中学历每月1457元。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按照《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及相关待遇暂行规定》执行,本科学历每月2085元,大专学历每月1825元,高中学历每月1791元。
咨询电话:67925891、6313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