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8月(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视实际情况提前),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对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