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