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江区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实施方案》,我区决定在全区公开选聘10名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
(二)熟悉电脑操作技术,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走访调查等工作。
(三)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视力和听力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指残疾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
(四)残疾人报考条件: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残疾人直系亲属报考条件: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到区残联统一报名,由区残联按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是残疾人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
(二)考试。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按笔试成绩高低,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残疾人直系亲属不超过4人)。
笔试时间:11月19日上午为考试时间,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残疾人工作业务基础知识等。
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选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0人(其中残疾人直系亲属不超过2人,同等条件下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亲属优先录用)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当残疾人专职委员出现空缺时,从余下人员中优先选聘)。
三、工作地点、待遇
每个乡镇(街道)安排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具体工作地点由区残联统筹安排。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原则上与镇一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同等待遇。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暂定为26400元/人年(含社会保险)。
特此公告。
韶关市曲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