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对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上报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