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我市的森林防火预防、宣传和扑救工作,协助民警做好维护林区生态安全。每年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份至次年5月份)驻山区半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其他时间除山区备勤人员,其他人员在农林局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