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行政管理工作,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原则上须于2016年11月30日前持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来校报到;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