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报到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考生应严格遵守面试纪律,严禁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点、考场。对违规、违纪、寻衅滋事者,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考生面试时不准说出自己的姓名或工作单位;板书只准书写试讲题目和与讲课内容有关的词语,否则按违纪处理。
5、面试考生进入侯考室后,不准擅自离开,不准大声喧哗。
6、每位考生听取面试分数后,径直离开考场、考点。
7、面试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不得串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