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按《遂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