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笔试结束后,拟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教师类确定为65.6 分;卫生类确定为36.66分;其他类确定为54.87 分。
报考招聘岗位的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相同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2;5人及以上的为1:1.5,尾数四舍五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二、有关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后),请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4月5日、6日8:30-17:00。
审查地点: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
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过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龙口人事人才网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535-8528515
监督电话:0535-8528553
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