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由本人填写《魏都区城乡统筹发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者可在魏都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照片)。
⑵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开具)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魏都区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许继大道589号,市二中铁西校区对面)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