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素质和奉献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学历等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身体健康;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驻马店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369人才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