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并列时,另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因体检、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空缺的名额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播音中心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期间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