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次及以上毕业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此外,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前在渤海新区官网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 小2寸彩色照片4 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100 元。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 2016 年10月28日。
报名地点:渤海新区航运中心大厦三楼招聘办公室,联系人:刘女士,石女士,联系电话:0317-5766953、5766583。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人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渤海新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满分 100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 2:1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资格复审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及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和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五年,五年内不允许调动。聘用人员不进入行政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五、其他事宜
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复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及时在渤海新区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新区组织人事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点击下载:
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