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招募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旗县区即为日后服务的旗县区,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上岗服务后不得擅自调换;
(二)此次招募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完成服务工作,服从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三)因入伍、升学、就业等特殊原因需要辞去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工作单位、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批准后终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