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按所报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不占同专业岗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比例),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拟参加面试人员应按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