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花溪区科级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中共花溪区委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一、职位及名额
(一)行政机关科级职位:
1、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1名(正科级);
2、中共花溪区委政法委禁毒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
3、花溪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参公单位科级职位:
4、花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1名(副科级);
(三)事业单位科级职位:
5、花溪区房屋征收局局长1名(正科级);
6、花溪区机关事务局局长1名(正科级);
7、花溪区生态工业(石材)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招商服务部部长1名(正科级);
8、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级);
9、花溪区旅游局旅游执法大队队长1名(副科级);
10、花溪区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1名(副科级);
11、花溪区爱卫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
12、花溪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13、花溪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
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以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类、二类专业为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7年3月以后出生);非行政编制人员报考行政职位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3月以后出生);
5、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3月以前参加工作),硕士以上研究生只需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6、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具有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国有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7、具有所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具体要求;
8、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职位具体要求
1、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城市规划或建设管理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2、中共花溪区委政法委禁毒办公室副主任:法学、医学、公安类或相关专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3、花溪区审计局副局长:审计学、会计学或相关专业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4、花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专业不限,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5、花溪区房屋征收局局长: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6、花溪区机关事务局局长:管理类或相关专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7、花溪区生态工业(石材)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招商服务部部长:经济管理、投资经济、贸易或相关专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8、花溪区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中文、新闻传播学或相关专业学历(获新闻采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可不限专业),从事新闻采编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9、花溪区旅游局旅游执法大队队长:旅游、法学或相关专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10、花溪区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从事畜牧兽医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11、花溪区爱卫办副主任: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12、花溪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专业不限,从事人口计生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13、花溪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地质学、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或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防震减灾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6日(周五)至3月19日(周一),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二)报名地点:花溪区委组织部会议室(花溪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6楼中庭)。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正科级职位的还须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6: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选拔职位,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