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面谈、考察、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后,从744名报考者中遴选出的27名大学生村官于12月24日与寻甸县人事局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标志着寻甸县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全面结束。
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县人事局与选聘人员协商确定了聘用岗位、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生活补贴和保险、合同解除终止、违约情形及争议处理等内容,为大学生村官规范管理及考核提供了重要保障。
27名大学生村官分别选聘到全县16个乡镇27个村委会任职,经岗前培训后,将于2009年1月初全部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