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南县公安局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招聘8名辅警,派遣到南县公安局,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报名条件:
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身高 | 年龄 | 文化程度 | 备注 |
巡逻防控辅警 | 5 | 男 | 1.72米以上 | 年满18周岁、不满30周岁的公民(1998年11月20日以前、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 有驾驶证、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优先考虑;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
执法办案区辅警 | 3 | 男 | 1.68米以上 | 年满18周岁、不满35周岁的公民(1998年11月20日以前、198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版一寸彩色照片,到南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电话:5248315,13973782963、18873722788)。
三、招聘程序:
(1)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报名登记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高中语文、时事政治)为主。有驾驶证、政法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不重复加分。
(4)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时间:2016年11月2日下午2:30。男子测试内容为1000米、俯卧撑。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体检。体检时间:11月3日早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政审。由南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政审工作。
(7)公示。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公示5天。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试用期3个月)。
四、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每两年签订1次。派遣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300元),五险个人部分自付。
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