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39号)和《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报考各县(区)所属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资格审核的对象和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核对象。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潮州考区笔试合格分数线卫生类、教育类、综合类均为60分)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安排:我市资格审核(含递补考生资格审核)安排在10月25日至10月27日进行,各岗位考生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自定。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须在资格审核前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拟面试考生。
个别考生因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不能使用的,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直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潮安区:潮安区潮安大道区政府对面甘泉街1号区人社局五楼会议厅,电话:0768-5821980
饶平县:饶平县黄冈镇新港西路14-16号,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电话:0768-7508862
湘桥区: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尾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一楼区人社局会议室,电话:0768-2100506
三、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7、报考符合“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加分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核合格的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9、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须于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核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2015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条件限制。)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审核后由审核单位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在“审查人员承诺”栏签名,以示负责。
2、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资格条件不相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4、符合资格审核考生须按各审核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