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备胜任新工作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6.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10月1日工作满一年)。
7.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9.身体健康,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