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州市凤凰园交警队招聘文员报名试用期问题
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补助1600元。试用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签订合同。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永州市东昱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