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现就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告如下:
1.应届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折合成绩统一划定为26分;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折合成绩分市(州)分别划定为:
成都27分,自贡22分,攀枝花25分,泸州19分,
德阳26分,绵阳26分,广元23分,遂宁25分,
内江25分,乐山24分,南充24分,宜宾19分,
广安24分,达州24分,巴中19分,雅安20分,
眉山25分,资阳25分,阿坝18分,甘孜17分,
凉山18分。
请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经认定符合加分基础条
件人员按规定加分后可达到)的考生,于2012年3月30日14:00-4月4日14:00登陆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bms.gcdr.gov.cn)填报职位志愿。逾期没有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