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办理聘用手续的,可依次递补聘用人选。初次就业的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
2016年惠州市惠东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