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2016年事业单位
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繁荣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积极实施“拉祜文化名县”战略目标,推动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实际情况。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向社会特殊招聘2016年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专业技能考试的方法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澜沧县2016年事业单位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2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详见附件《澜沧县2016年事业单位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因岗位的特殊性和急需性,户籍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 2016年11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2014年、2015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 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考费用为50元(云价收费〔2011〕15号)。
(四)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或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与相关证件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册》、《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道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大1寸)2张。
(六)准考证领取:
报名时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于报名后到指定地点一次打印准考证。
(七)报名程序:
1.岗位查询
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澜沧县2016年事业单位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该简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11/?departmentid=1544(在百度中输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点击进入——“通知公告”)。
2.报名、缴费及准考证领取流程
登陆上述网址,在“通知公告”中找到《澜沧县2016年事业单位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进修招聘岗位查询——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条件审核——审核通过——缴费——领取准考证。
3.资格审核解释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学科专业目录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5.岗位调剂及裁减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协商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无法调剂岗位的考生办理退费,退费时间为考试结束后;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和程序
(一)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4日8:30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地点:澜沧县民族剧院。
(三)考试方式: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的方法进行。测试考卷分A、B卷,由考生选取考生代表在面试当天现场抽取,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实施。
(四)考场设置:
1. 考试考点设立考生抽签候考室、考试考场、音响播放室和考点办。
2. 考场内设置主考官席、考官席、模教老师席、计分核分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音响播放席、考生席、旁听席。
3.面试考场内设面试考官5人(其中主考官1人,主考官由3人中抽取1人,未被抽中的主考官参与考官抽取;考官4人,考官由6人中抽取4人),模教老师2人,监督员5人(人大、政协监督员各2人,保密局1人),计时计分核分人员2人,考试考场外秩序维护(兼引导员)人员1-2人,候考室工作人员2人,休息室1人。
4. 旁听人员1-5人。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试实行旁听制度,考场设5个旁听席位,满员为止,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可报名,经审核合格获得旁听证后可参加旁听(注:此次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旁听)。考试考点办公室在考点设旁听证办理处办理旁听手续,考生抽签开始前即开始办旁听证,需参加旁听的人员,持身份证(军人可持证明身份的证件或材料)办理旁听手续,考试开始前10分钟旁听人员必须入场,旁听完全场方准离场。旁听人员不准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进入考场旁听,违者由考场监督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计分方法
考试按百分制进行计分,满分为100分,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工作。
(六)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1.舞蹈编导考试内容:(满分100分)
①基本条件测试(形体,软开度、弹跳),时间10分钟内,占10分;
②舞蹈基本功组合一个(自带音乐2分钟内)占20分;
③成品舞蹈一个(自带音乐4分钟左右)占40分;
④舞蹈即兴创编(2分钟左右)占30分;
⑤才艺展示(3分钟以内,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供参考)。
2.播音与节目主持考试内容:(满分100分)
①2分钟内用普通话自我介绍,自我介绍时,考生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提举指包括考生的姓名、籍贯、简历、身份证明、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现在货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等设计考生信息的内容。占10分;
②主持展示或诗、词配乐朗诵(3分钟内,如需背景音乐自带)占40分;
③即兴主持(3钟左右)占50分;
④才艺展示(3分钟以内,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供参考)。
(七)考试监督与指导
考试过程由人大、政协、保密相关部门全程监督。人社部门全程指导。
(八)考试程序
1. 11月14日上午7:30分,所有抽调参加考试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到澜沧县民族剧院集中,安排考试工作的相关事宜。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11月14日上午7:50分前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试地点候考室查验考试人员身份进入候考室。2016年11月14日上午8:00分尚未进考试地点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05分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考试须知》后,由考生抽取考试顺序号,并填写《考生序号登记表》,考试顺序号抽好后,选取考生代表抽取考试试题。所有抽签结束后将相关表格交给侯考室监督员(人大、政协监督员同时参与),侯考室监督员将表格送考点办后,返回候考室继续对候考室考生进行监督。
3.参加考试的考生在11月14日上午8:20分,携带自带音乐(CD光盘或U盘MP3格式)由监督员及候考室工作人员共同陪同至音响播放席,按抽签顺序号依次上交自带音乐(CD光盘或U盘MP3格式)。
特别提示:如考生未按规定的格式制作自带音乐,导致音乐未能播放,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监督人员和面试考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考点办进行抽签。
11月14日上午7:40分,进行主考官、考官抽签。
8:10分监督员、计分、核分员、引导员、考官由主考官带到的考场集中准备考试。进入考场后主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当众折开试卷,组织考官熟悉测评要素,工作人员分发表格。
5.上午8:20,下午开考前30分钟分引导员将考生统一带入考试考场,进行回避程序核实,如果考生提出需要回避,回避人员调整后再面试,如果考生回答没有提出回避,上午8:30分、下午14:00分考试正式开始。
主考官询问考生: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分人员中是否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有需要回避的,请直接告知人大监督人员,由人大监督人员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调整需要回避的人员。
主考官还须询问:在座的考官、监督人员、计分人员是否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需要回避的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也可提出回避请求。
6.如无需回避,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引导员将考生逐个领入考试考场。整个考试过程只能以考生序号称呼、引导、记录。考试中考试考场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离开考试考场,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
7.考生在主考官引导下完成考试内容,宣布“本场考试结束,请考生离场”,待本次考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宣布面试成绩。上午考试成绩于上午考试结束后进行当场公布;下午考试成绩于下午面试结束后进行当场公布。引导员要组织好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听取公布的分数。
8.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都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在考试中的表现,并进行必要的相关记录,为考官给考生打分做好准备,以便考官能够迅速准确、公平公正地在《专业技术水平测试打分表》上给每位考生打分。
9.计分核分。当天上午或下午每个考生的考试结束后,核分人员收回考官打分的《专业技术水平测试打分表》计分填写在《澜沧县2016年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成绩报告单》、《澜沧县2016年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公告单》中,主考官、计分人员、核分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签字后成绩生效。
六、成绩计算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
(一)评分采取百分制。
(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术水平测试成绩
上述成绩中,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成绩相同,则:①舞蹈编导岗位中“舞蹈即兴创编”项成绩高者胜出;②播音与节目主持岗位中“即兴主持”项成绩高者胜出。若仍相同,则:①舞蹈编导岗位中“成品舞蹈”项成绩高者胜出;②播音与节目主持岗位中“主持展示或诗、词配乐朗诵”项成绩高者胜出。
七、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考生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核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考核。如没有递补人员将不再递补岗位取消。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九、其他要求
1.参加本次特殊招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如没有递补人员取消岗位。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十、组织纪律
1.此次特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
澜沧县2016年事业单位特殊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经费渠道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代码 | 学历 | 招聘条件 | 所需专业 | 考试内容 | 其他要求 | 备注 | ||||
学历 性质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性别 | 民族 | 户籍 | 专业 | ||||||||||
澜沧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TZ53082801 | 普通招生计划 | 大专及以上 | 26周岁以下 | 女 | 不限 | 不限 | 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 1.普通话自我介绍;2.主持展示或诗、词朗诵片段(可配乐朗诵);3.即兴主持;4.才艺展示(才艺展示3分钟成绩不计入总分) | 考生自带音乐需CD光盘或U盘MP3格式于考试当天上午8:20交到澜沧县民族剧院音响室。 | |
澜沧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TZ53082802 | 普通招生计划 | 大专及以上 | 26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舞蹈编导、编导 | 1.基本条件测试;2.舞蹈基本功组合一个;3.成品舞蹈一个;4.舞蹈即兴创编;5.才艺展示(才艺展示3分钟成绩不计入总分) | 考生自带音乐需CD光盘或U盘MP3格式于考试当天上午8:20交到澜沧县民族剧院音响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