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冈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民政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35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好。学历、资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
5、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佛冈县教育路301号县民政局三楼306室;
3、报名联系人:何雪梅,联系电话:4287557,4282139。
4、报名须提交资料:
(1)《佛冈县民政局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反映报考人专业素质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即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报名者须对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如实申报,在报名、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由主办单位组织命题开展考试,笔试成绩占60%。
(2)面试: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选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40%。
(3)有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将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佛冈政务网》公布。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佛冈县民政局会议室。
五、体检
按拟招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佛冈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六、其他
本公告由佛冈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佛冈县民政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