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新郑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是隶属于中共新郑市委办公室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经市政府批准,面向市直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5名事业全供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以事择人原则,通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机关干部来源、经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选调范围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全供开支的工作人员(不含乡镇、街道、管委会所属工作人员和教师),干部身份;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工作勤奋,作风扎实;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当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也可经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携《新郑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2份(报名表请登录xzswszfdkb@163.com下载,密码为62693123)、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到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综合科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0月30日
报名地点:新区华尔街一号大厦21楼市督考办会议室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62693123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违反选调其他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注意事项
(1)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情况下,经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3;报名人数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核减选调人数。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全面理解,并确定本人符合本方案中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
(3)报考者于2016年11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报考者在选调期间须保持手机畅通。
(二)笔试、面试、实地调研测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控制情绪、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实地调研测试。根据笔试和面试合计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地调研测试人选。实地调研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试者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中,参加实地调研测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实地调研测试结束后当场评卷,成绩结果当场宣布。
(三)考察
根据实地调研测试成绩排名,按拟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度。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实地调研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借调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借调试用3个月。
(五)办理调入手续
借调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经研究后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为加强对本次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市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田平安任组长, 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琦、市编办副主任陶宏伟、市督考办副主任刘宗伟任副组长,领导和协调整个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审查监督组、考务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本次选调的各项工作,成员从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市督考办等相关部门或单位中抽调。
(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认真执行公开选调政策,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科学、规范操作,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整个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次选调工作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对选调工作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试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郑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