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工作勤奋,作风扎实;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