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横琴新区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消防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1、招聘对象:男性,驾驶证B牌以上驾驶员。
2、招聘名额:3名。
二、招聘岗位和任务
从事横琴新区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完成市公安消防局指令的工作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等消防工作,自愿服从消防工作岗位规章制度等纪律管理要求。
(二)部队退伍战士和具有文体特长的优先。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20至28周岁。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标准体重+-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六)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三)、(四)款的资格条件。
(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横琴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绩考工资等组成,依据“珠海市政府职员待遇标准”按驾驶员岗位档执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按每月考核情况分档核发(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的为准)。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每月享受8天带薪轮休,每年享受15天带薪年假。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信息发布:2016年10月24日~10月31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招聘专栏上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委托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珠海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委托推荐窗口(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
六、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珠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横琴新区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可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下载填写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并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验)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情况和计划生育证明;
3.学历证书,驾驶证(B照以上);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七、聘用考核
凡参加应聘者先参加统一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各类考核,体检由消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部队条令条例和文化知识;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3000米、100米跑和引体向上等三个项目;应聘特殊岗位人员的,考核相应岗位技能);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考核成绩排名,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分数线和人员)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凡被聘用的专职合同制消防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为试用期,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聘用的专职合同制消防员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体检、考核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手机群发信息的方式进行通知,报名者务必留意手机信息)。
九、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香江路219号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23009750
特此公告。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