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从事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初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初级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户籍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6日后出生),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专业为汉语、文秘、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电气信息类。
6、同等条件下,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优先录用。
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
2、报名地点:鼎湖区坑口街道党建办。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证明、专业特长相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彩色1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和坑口街道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上午10:00开始,笔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府办【2016】7号)标准执行。
五、其它
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坑口街道党建办咨询,联系电话:2621598,联系人:陈慧洁、谢洁冰。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