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市新安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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