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学历、在岗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2.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社会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生所在乡镇、村与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进行座谈,了解其平时表现情况;与考察对象见面,听取个人情况介绍;特别要核实考生在岗履职情况。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