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考试招聘教师217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102名、小学教师104名(村小教师69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具体岗位详见《安岳县2016年下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11月5日以前出生(含11月5日), “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5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1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11月5日)。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具有较为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安岳县2016年下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五)具有相应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安岳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