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县人社局集中组织,县纪委、监察局指导和监督。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系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明)。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缴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县教师考试招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