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村干部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大学生村干部成长成才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平桥区2016年从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6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平桥区2008年、2009年选聘、目前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2、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 9日--2016年11月 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北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报考村官时提供的毕业证)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14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和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占40%。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0:30,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2016年11月19日上午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6年11月18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平桥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
1、资格复查。对考察对象的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年度考核情况、相关证书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查;
2、现实表现。对考察对象现实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其服务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聘用。原则上在本人服务乡镇聘用,编制不够的调剂到临近缺编乡镇。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职位、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聘任大学生村干部时间及任职情况等内容。公示结束后,由区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干部要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大学生村干部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乡镇工作至少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其基层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聘用单位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3782551(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76—3702769 (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平桥区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