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毕节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2日——11月4日(8:3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7日——11月8日(8:3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教科(行政楼419)。联系电话:0857-7627524,13984573118,13908574586。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表》(2份);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五)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五)相关要求
(一)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面试公告。报考01、02、03、04、05、06、10、12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07、08、09、11职位的考生面试采用试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教总分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07、08、09、11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和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附件)提前作好准备。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四)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五)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
0857-8233391市教育局
0857-8222297毕节市人社局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