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招聘文秘人员聘用方式
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街道聘用人员同等待遇,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