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岗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并列的依次按退伍时间、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已婚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考察时还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出具书面考察材料。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