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工作中使用的计算面试有效成绩“二次平均法”操作方法可知,《淇滨区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简章》中规定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中的“面试成绩”应为“面试有效成绩”,面试考场现场公布的考生“面试得分”应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因此,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有效成绩”)等于考生本人“面试原始成绩”(“面试得分”)乘以考生本人所在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各位面试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在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和本人“面试原始成绩”(“面试得分”),计算出自己的“面试成绩”(“面试有效成绩”)。此次面试相关数据如下:
第一面试考场:
总成绩为2835.34,面试平均成绩为78.75944444;
第二面试考场:
总成绩为2767.34,面试平均成绩为79.06685714;
两个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为:
(78.75944444+79.06685714)÷2=78.91315079。
第一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为:
78.91315079÷78.75944444=1.001951593;
第二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为:
78.91315079÷79.06685714=0.998055995。